现代社会,刑事犯罪居高不下,一方面它破坏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也影响婚姻家庭,它使婚姻的另一方正常的家庭生活无法维系,特别是一些严重的刑事犯罪严重地伤害了双方的夫妻感情,这样在一方被判刑时,另一方起诉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如何审慎处理,不光法院和律师很费心思,也常常让当事人十分为难:不仅有一笔不小的经济支出,还有各个办案单位的沟通,不确定性实在太多。
管辖法院
首先是去哪里起诉?很多人以为是去当地监狱,依据法律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这一点对原告而言还是相对比较方便。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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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需要区别对待
再是最终会是什么结果? 在古代,凡是依律,男方徒刑以上,婚姻自然解体,而现行我国法律在处理这类离婚纠纷时,既要考虑违法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刑期长短;又要考虑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婚姻目的和家庭职能的正常实现;还要有利于罪犯的劳动改造,这样分别情况区别对待: 1,原告十分憎恨对方违法犯罪行为,并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双方难以和好的,一般准予原告离婚: 2,一方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另一方不愿意等待的,一般也准予离婚; 3,一方因强奸,重婚,虐待,遗弃等犯罪,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也一般判决准予离婚; 4,双方婚姻基础差,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一直存在婚姻家庭矛盾,分居时间又较长,一般亦准予离婚; 5,对于一方刑期较短,或者偶尔犯罪,过失犯罪,夫妻感情一直较好的,并且对方认罪态度好,积极改过自新,一般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 6,对未决犯的配偶提出离婚的,一般暂缓处理; 7,对违法犯罪一方提出离婚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借此进一步做好原告的改造工作,劝其撤诉或判决不准离婚。 来源|小晨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