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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以办理居住权登记啦! 2021年深圳市居住权办理指引
浏览量:784  上传更新:2021-06-18

导语

《民法典》颁布以来,新增加的居住权条款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这一保障“居者有其房”的制度究竟怎么落实?近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居住权首次、变更、注销登记办文指南。

法律 ·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   

申领环节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提出申请 
申请人领取登记结果

法律 ·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   

申请资料

(一) 居住权首次登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境内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香港、高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的,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外籍自然人:提交中国政府转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2)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在申请登记时,由申请人、代理人共同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现场见证下签订授权委托书;涉及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认证。
(3) 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 按下列情形提交相应的材料
(1) 依据合同设立居住权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已签发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和居住权合同。
(2) 依据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提交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的,无需提交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3)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居住权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二) 居住权变更登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参照(一)2提供)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居住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1) 权利人或者义务人的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 居住权期限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协议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等能够证实居住权发生变化的材料。

法律 ·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 居住权注销登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参照(一)2提供)

3. 居住权灭失的证明材料

(1) 居住权人死亡的,提交居住权人的死亡证明。

(2) 居住权期限届满的,提交期限届满的材料。

(3) 不动产灭失的,提交不动产灭失的证明材料。

(4) 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提交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

(5)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注销居住权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居住权人申请居住权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注:
1、身份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除户口簿)需提供原件
2、其他材料应提供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所

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下午6:00 

名 称 

地 址 

咨询电话 

罗湖盐田登记所 

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1、4楼 

12345(按3号键再按2号键) 

福田登记所 

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e)都B座裙楼三层 

前海登记所 

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 

南山登记所 

南山区石洲北路16号汇雅苑1-2层 

宝安登记所 

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 

龙华登记所 

龙华区龙环二路(东环二路)181 

龙岗登记所 

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16 

布吉登记所 

龙岗区布吉街道吉政路19号 

光明登记所 

光明区光明街道华裕路光明新村一栋1楼 

坪山登记所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红岭路27 

坪山登记所葵涌窗口 

大鹏新区葵涌葵政西路22 



特别说明

来源: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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